※☆走进新课程
教育 不 能 非 此 即 彼
——试析新课标下教学中的偏颇
丹阳市横塘中心小学 肖瑞元 陈秀萍
世上有许多事物只有两面性,如:不对即错,不是白天便是黑夜。因而造成了许多人认识的错误,即“非此即彼”。如今,随着新课标的不断推进,有些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也存在着被这种错误思维所束缚的各种教学行为,这不能不说是一种偏颇。众所周知,中国的改革开放就有一条宝贵经验:对原有体制不是全盘否定,而是继承发扬与改革创新相结合。我们认为,在落实新课程标准的过程中,教师的教学行为也不能极端化,在教学中不能全盘否定传统的教育教学方式,即不能“非此即彼”。
其一:从事物发展规律来看,任何一次改革都需要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同样,教师从认识新课标到有效地落实新课标,也是一个反复漫长的过程;学生在这种新课标指导下的课堂教学中,形成新的学习方式、态度,更是一个耗时的巨大工程。
其二:从事物内部的属性来看,任何事物都有两面性,有其有利、可取的一面,但在特定的时空中,也会呈现出弊端。新课程标准也是如此。它是诸多的教育教学专家,通过考察分析国内外现有的教育行为,为了更好地促进学生的发展而制定的,其中先进的教育理念和科学有效的教学方式固然很多,但它相对于现今教学来说,也存在不可取或者虽可取但太遥远的一面。因此,我们必须重视与纠正当今课堂教学中教师在新课标影响下的一些偏颇的教学行为。
一、选择内容应“跳进”与“走出”并重
新课程标准倡导课内与课外结合、学习与生活联系,鼓励教师利用一切教育教学资源去寻找教材以外的教学内容,即“走出”教材,这是一种科学的指导思想,无非是想让学生不至于成为死读书的书呆子,是想让学生在动态化、真实化的环境中获得学习的灵性。
但我们也不难发现,有些教师在实施“走出”这一策略的过程中,摒弃了原有的教材,出现了“舍近求远”的现象:语文课上,教师带着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或去阅览室,谓之体验生活和扩大知识面;数学课上,教师带着学生搞操作做游戏,谓之与生活结合重学生的主体……他们偏好自己编的、自己找的例文、例题,对教材中现成的文质兼美、有深入挖掘价值的文章却熟视无睹,认为“走出”就是最佳地实施了新课程。殊不知,这对教师来说是一种失误,对教育资源来说,也是一种浪费,同时也给学生造成了不良影响:教材中的文章也不过如此,浅显无趣。试想,能高产的责任田都没能取得丰硕的成果,怎能叫农夫凭自留地解决温饱。那如何改变这种过激的现象呢?我们认为,应从对现有教材进行充分的挖掘出发,扎实地“跳进”教材,对此进行二次开发,在现有教材无法包涵我们的教学内容时,变把“跳进”与“走出”有机的结合起来。这才不会落入“非此及彼”的陷阱。
二、制定目标应“认知”与“情意”兼顾
在听课过程中,经常有这样的现象:教师为了给学生充分的自由空间,愉快学习,便鼓励学生下位找伙伴共同交流探讨某一问题。但你若仔细观察学生的表情言行,不难发现,有好多同学并没有充分利用好,这种在情意上有自由度的时空,他们更多的是交流了与学习无关紧要的问题。因此,在教师组织集体交流时,就会发现他们连最基本的知识也没有掌握好。
在新课标中,这种情意上的放松在被提倡后,我们的教师就在课堂中注入了更多的情意因素,从学生的角度去实施教学,让学生身心解放、交流自由。的确,这也是一种深受学生喜爱的教学方式,但是有些教师在操作中,顾此失彼,往往只注意到课堂表面的轰轰烈烈,学生表达的热热闹闹,对学生写错字视而不见了;对注意力落在玩玩乐乐上的学生也无所谓了……教师在收获教学的过程里,对丢失的却无动于衷。是没有察觉?还是没有胆识重提改革前的认识?
因此在制定教学目标时,教师就应该把握好这一关:该认知掌握的知识点,必须系统地让学生接受明了,夯实语文的基础知识;同时,对可以注入情意因素的环节也不放弃其利用价值,让学生用自己独特的方式去独特地体会学习带来的乐趣。这样就可更好地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形成良性循环。
三、应用方式应“接受”和“体验”统筹
传统的学习方式是单一、被动地接受一些知识或经验,这一种学习方式存在弊端:强调了接受与掌握,而冷落了发现与探究。因此,当新课程标准推崇体验性学习时,有些教师便马上偏重了这种注重学生主体性参与,重视学生的直接经验,创设环境让学生应用体验性学习方式。有时,教师竟成了旁观者,一堂课自始至终仅是课堂讨论、小组动手操作。这到底是发挥主体还是放任自流?
我们认为,教师有时的沉默往往会让学生思维死亡,当您发现要开口传递点经验的时候,也为时已晚了;从另一个侧面来说,那些所谓的讨论、小组操作及实践活动是否都符合学生的年龄特点和知识储备呢?是否都能最有效地调动学生的自主性和能动性呢?其实不然,有些深奥的科学知识、复杂的生活经验,不是学生可以通过讨论、操作就能获得的,若能用生动、有趣的情境或图片直接展示给学生,或借助教师丰富的语言描述给学生,他们会更容易理解。此时,这种接受性的学习方式虽传统,但却能产生其他学习方式所不能产生的效果。
因此,教师在选择、应用教学方式时,应统筹地进行安排,即根据教学内容来选择,更有利于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发挥学生的创造性的教学方式。
四、运用评价应“激励”与“选拔”均衡
在作业批改的评价语中,我们常常会发现“你的进步可真大!”……这类激励性的评价语,这也是新课标所倡导的。但是如果我们长期使用此评价策略,便会发现:这样的话若用在对学习上有困难的学生身上,激励的效果还是较明显的。因为这种肯定性的激励无疑是给他们注入了振奋剂,他们会在这些激励中慢慢地认识自身的优势,树立起学习的自信,从而从他律走向自律。但若把这样的话用在优等生身上,就会发觉他们对此兴趣不浓。因为他们早有自身的优势,并不迫切需要这样的肯定,或者说还不是经常需要,久而久之,反而会增长了他们的优越自满感。“非此及彼”遇到了尴尬。
如果教师适时能给予他们这样的评价:“孩子,你再不努力, 某某就会赶上你了。”效果会大相径庭。很明显,这种对比之下的选拔性的评价,潜意识里告诉这位学生:你快比不过某某了。这反而会唤起他们平静的心,使他们产生危机感,从而去寻求更高的目标并为之奋斗,无形当中也培养了学生的上进心和竞争意识。有人说,这样的评价会对学生造成心灵伤害,构成心理负担。我们要提醒的是:“泡在奶水里的孩子长不大”,不经受一点挫折教育的学生,本身就不是能面对我们社会的人。
当然,不仅仅在作业批改方面要注意评价语的设计,在任何教学环节中,教师都不应该只偏重那些动听顺耳的激励性的评价,而应及时了解学生的学习状态,心理承受能力以及喜好,有针对性地使用“选拔性评价”,并使之与“激励性评价”均衡化,最大限度地发挥评价的杠杆和激励作用。
综上所述,在课堂教学中落实新课程理念,我们的教师不能采取偏激的行为,而应注意传统与创新的“并重”“兼顾”“统筹”“均衡”,就如一首歌中的那句歌词一样:结识新朋友,不忘老朋友。
(责任编辑:胡红)